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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

    评分:
    0.0很差

    分类:欧美剧美国2021

    主演:弗兰·勒博维茨,马丁·斯科塞斯,Michael Alexis Palmer 

    导演:马丁·斯科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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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马丁·斯科塞斯执导的Netflix纪录剧集《假装这是座城市》(Pretend It' s a City)聚焦作家、评论家弗兰·勒博维茨,看她游走纽约,发表对一切事物的看法(“我充满了各种看法”),和她心中的纽约生活是怎样的(“纽约的千万人中,唯一一个看着自己在往哪走的人就是我。我要起草一份宣言,标题是‘假装这是座城市’”),有趣。

     长篇影评

     1 ) 关于BGM

    喜欢Fran 喜欢里面的声音,收集了电影里的音乐歌单 :分享Romainkai的歌单《Pretend it’s a city 假装这是座城市》http://music.163.com/playlist/5463353071/19448639/?userid=19448639 (@网易云音乐)

     2 ) 弗兰·勒博维茨:我就是有很多很多观点要表达

    谁是可以让老马(马丁·斯科塞斯)笑得最开心的人?看完这部剧后就知道,绝对是弗兰·勒博维茨(Fran Lebowitz)! 基本上这部剧就是弗兰说脱口秀,老马在一旁不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几次我都怕老人家笑得岔气。

    这部剧看晚了,看完特别喜欢!弗兰·勒博维茨是一个神奇的人物,从小叛逆,女同,退学,典型的美国民 主 党 自由派,搬去纽约成为作家。但写小说依然无法满足她的追求,因为她有太多好玩儿的见解,而且说话不仅直戳要害还极具幽默感,特别适合脱口秀。之后她成名就是被邀请出席各种电视节目作评论,每次开口都惹得观众和主持人大笑。

    事实上,看本剧前十分钟,就能感觉到她是老马(Martin Scorsese)+伍迪艾伦(Woody Allen)+卷西(Jesse Eisenberg)的混合体。不仅是说话的语速、节奏和幽默感,连长相都是这三人的混合体

    她有很多对各种事,特别是纽约这座城市的独特见解,别人也很爱问她的看法,而且每次她回答得都很绝妙。她的最大优点就是不用长篇累述,往往一句话就能把人噎死,但还能惹人发笑。看老马呱呱呱地笑得那么开心就知道了。

    本剧是老马指导并对弗兰·勒博维茨的采访,绝对是老马指导作品中最好笑的一部。我真希望老马能学点她的幽默感,那他的之前那些电影就不会那么沉闷了。

    精彩语录摘选: 1)你的幽默感是怎么来的? 弗兰: 跟你的身高是怎么来的一样。

    2)所以你觉得幽默感是天生的吗? 弗兰:反正对我来说肯定不是别人教的,从小我妈就跟我说:“女人不能有幽默感,男人不喜欢有幽默感的女生,谢天谢地,她说的并不正确。”

    3)关于手机时代新纽约的生动描述 弗兰: 我觉得只有我走路是真的看路的,其他走在路上的人都看手机。而我没有手机。我看到一个男生居然一只手发短信,另一只手拿着披萨,用胳膊肘来掌握自行车的方向盘,显然,他差点撞到我。

    4)关于时代广场 弗兰:看戏时不得以会去,但每次去都得被街上不看路的人撞个至少75次吧。幸好纽约交通不好,车都开不起来,这也是为何我还活着。。。居然有人带书去时代广场?你对得起书吗?

    5)关于纽约地铁 弗兰:有次地铁居然关掉五个小时因为上面有异味?你坐过纽约的地铁就知道,里面从来就没有无异味的时候!后来他们说没有异味了就开放了,那是因为你关闭了五个小时没上人!就算是出家的人只要坐一趟地铁就能再也无法心平气和。

    6)关于人们只追求钱和价值 弗兰:拍卖名画时画出现没人鼓掌,被卖出几千万后人们才鼓掌,他们根本不是在为艺术鼓掌,而是为了那个标价。

    7)关于纽约太贵住不起 弗兰:每个人都说纽约市太贵了,但是却有800万人在这里居住,奇怪了,他们是怎么住得起的?

    8)关于为何依然有很多年轻人搬去纽约 弗兰:纽约曾经很棒,我也是因此才搬来,不是因为它安全,也不是因为它安静,而是因为我们这些外来人有一些想法和观念与自己的家乡格格不入,无法被容纳,而纽约可以接纳我们。比如同 性 恋,别的地方不接纳,于是纽约就挤满了愤怒的同 性 恋 们。。。

    9)关于富人 弗兰:每小时10美元是靠自己努力赚来的钱,百万富翁的钱都是"偷”来的。

    10)关于在纽约生存 弗兰:纽约是这样一个城市,你可能早上睁眼发现自己身无分文,但晚上就能赚到钱。只是这种容易赚钱的途径现在越来越少了。

    11) 关于那些把随身物品乱放缺乏警惕性的人 弗兰:我年轻时在车里放了一包烟和一个苹果都被砸车抢劫,警察还说:“你这是自找的,把这些放在车窗前那么明显的地方!”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那些会把包随便放在我面前却不看好的人,我看了都忍不住想偷

    12)关于音乐 弗兰:流行歌手是最容易受人欢迎的。音乐可以使人立刻快乐。那些歌迷们真情实感地感谢歌手带给他们快乐。而且不像毒 品、尼古丁和酒精会伤害别人,音乐在最快速度带给人愉悦时又不伤身。

    13)关于她自己 弗兰:我没有什么能力改变什么,但我就是有很多很多观点要表达。

    14) 关于极限运动和做有挑战的事

    弗兰:我觉得人生就已经够有挑战的了,不需要再给自己添堵

    15)关于犯错

    弗兰:如果一生中不断重复犯同一个错误,那肯定是因为这件事你就是不擅长。

    14)在宣传这个剧时被问:你会看这个剧吗? 弗兰:我不看,我没有Netflix

    很想成为弗兰·勒博维茨这样的人,说话又尖锐又酷,别人不会觉得冒犯反而觉得好笑。我又有了新的偶像!

    这个剧已经在Netflix上播出了。

     3 ) 时尚知识分子

    第一次知道Fran竟然是从介绍知识分子穿搭的时尚视频里,西装大衣,中分卷发,有力的走姿。

    Fran表现出很多小动作好白男啊啊啊,吐舌头舔嘴,说话张开双手的动作,但是看得没有觉得油腻不适,suki

    第1集只是在吐槽纽约人不看路,第2集感同身受的点好多。

    「我住在我父母的家里,我记得自己躺在草坪上,抬头望向天空,心里想:“我要如何离开这里?”我不希望你们觉得我的童年是狄更斯式的,并不是这样。但还是不适合我,并不是成长环境不好,只是说:“不,对我来说,那不是正确的环境”」

    「音乐让人更快乐,不会伤害人类。大多数让你感觉上变好的东西,都是有伤害性的,所以音乐非比寻常,它就像一种不会杀死你的毒品。」

    本来觉得还是做成播客比较好,画面有啥必要啊!但是很喜欢里面夹得时代小短片,以前的广告什么的,感觉好有意思,窥探到历史一角。

    第五集太犀利了啊啊啊笑死我了,怼的主持人哑口无言,对啊男的掌控世界所以体育才这么重要,“那要这样说,我更希望有更多女性去参加国会而不是体育运动”

     4 ) 纽约犹太知识分子的魅力

    在看之前本来没有对这部纪录片有太多的期待,只是在一个没有安排的周五晚想着随便看看吧,没想到会意外的见识到这样一个有趣的灵魂。每一个吐槽都直击我心,当听到Fran吐槽纽约地铁时,我只能是会心一笑,原来大城市地铁都是这样的呀,Fran仿佛就是女性版的伍迪艾伦,但是更有趣而且没有了伍迪艾伦的一些油腻,就连已经功成名就的马丁大导演在片中也是仿佛“只要Fran呼吸,马丁就会大笑”

    金句啊!

    Fran在纽约的街角

    正如她在片中所说的,人们总是会喜欢自己年轻时候的音乐,因为会让他们想起那段欢乐的时光。曾经我住在慕尼黑的时候和一个正在攻读数学博士的来自纽约的特别聪明的犹太男孩子约会过,他也是这样傲慢不羁,最开始也会觉得他是一个Snob,很讨厌又自大,也喜欢说些看似刻薄但是又一针见血的话吸引你的注意力,还记得他推荐给我的第一部他喜欢的电影是 Metropolitan,是一部关于纽约生活圈的小众电影

    这部电影虽然不太有名,但在他的讲解下给了我对于纽约犹太知识分子圈里的氛围的了解开了一扇小门

    ,也惊叹于他的说话风格,因为说的太快总是显的我雅思8的英文是三岁水平,但慢慢习惯了以后,也总是会看见他就笑,以至于他开始显摆自己家世不凡的时候也会觉得他可爱,总而言之是一段很快乐的交往。

    所以当在Fran开始说话的时候,在慕尼黑的那一段时光仿佛就在脑海里被挖出来了,再加上Fran毕竟岁月积累下来的更多wit,听她讨论everything简直就是在慢慢的喝一杯调制好的水果鸡尾酒,实在是一种极大的精神享受。

    列举一些觉得很有意思的她的Quote:

    “How can one learn a sense of humor?"

    "How can you acquire a sense of humor?The same way you acquire height."

    "One thing about the talent is that is absolutely randomly distributed throughtout the population of the world.I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anything.You cannot buy it.you cannot learn it,you cannot inherit it,it's not even genetic .It is just sprinkled like sand around the world,and it could come up anywhere.

    感觉Fran认为才华和幽默是一种天赋,这一点我觉得我认同她,相对于现在的都是以”资本“上位的时代,好看和有趣的人越来越少,没有人去花心思寻找,而是更愿意去给大众洗脑告诉别人什么是美什么是有趣的。

    Fran也爱对自己吐槽,吐槽自己以高价买了纽约的公寓,但买了以后就跌了,但是她的公寓也实在是。。。太美好了吧

    反正我要是在纽约拥有这样像图书馆一样的公寓,I don't know what to expect for rest of my life.

    希望自己在老了以后也能保持Fran这样的精神气(虽然差距太大不太可能)

     5 ) 逃离不自由,怀旧无意义,不如豹笑

    (本文首发“幕味儿”微信公众号)你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在某条街某个电影院看了一场侯麦的电影然后洒了几滴泪,这些时间、地点、坐标构成了你的生命。若干年后,你的回忆里只剩下这些坐标。这就是城市如何和生命发生联系的。

    电影之所以好玩是因为电影绝不排他,而是天然地也成为其他艺术形式的载体。因此电影往往也为一个城市立传,如安东尼奥尼之于罗马,侯麦之于巴黎。

    马丁·斯科塞西执导的网飞新剧《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Fran Lebowitz:Pretend It's a City)则别具巧思地以纪录片+脱口秀的形式介入纽约这座名副其实的世界之都,宇宙中心。每集不到30分钟,点开即能收获和老马一起豹笑的快乐。

    这里有一个不一样的纽约。纽约是什么样的?《绯闻女孩》里上东区小公主Blair在摩洛哥王子前骄傲地介绍自己土生土长于纽约(born and bred),《华尔街之狼》里杀红了眼的人们要在上班时间去洗手间来一发来保持精力和斗志。

    而在本剧里,是博物馆里巨大的纽约市微观模型,是挤满了人的时代广场(“我还没被人撞死简直是奇迹”),是因为臭味儿被停运的地铁(看来纽约地铁站经年不散的尿骚味儿连纽约人自己都不能忍了),是起诉市政府然后苦苦等待而拿不到的赔款。

    这些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与人相关的体验,是纽约的现实。当弗兰一次又一次站在那个模型中说话,就像《温蒂妮》里葆拉·贝尔指着模型讲解柏林,当台下的年轻人们举手向弗兰提出他们生活在纽约的问题,而弗兰说“其实我不在乎”时,纽约才不是闪着金光的三个大字“NYC”,才不是一个“美国梦”的美好幻影或消费主义的符号,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城市——本剧的名字“假装它是个城市”(pretend it’s a city)或许正是此意。

    而纽约的历史则在人们的记忆里。出生于1950年的弗兰是自由知识女性,怀揣200美元(那是她活到那时拿到的最多的钱)跑去纽约。她当过出租车司机,写过糟糕的诗。她第一次去百老汇看《歌剧魅影》时,吊灯升起,她担心会掉下来砸到自己。

    现在,2020年,她穿着阔脚牛仔裤走过纽约遍地都是的地雕,察看其内容和日期,同时放肆地吐槽这座城市,而坐在她对面的出生于1942年的老马则放肆地爆发出笑声。

    她吐槽各种各样的新鲜事物:在国家层面很有意义的航天器和空间站,无人驾驶汽车,当代流行的装置艺术,Instagram,Twitter,等等。这里人们花上五个月装饰地铁站里一副内容是狗的画作,却不解决地铁轨道和线路的种种问题。“真的要花上五个月?”地铁站里的水泥仍然坑坑洼洼,“装饰这些狗对纽约生活来说真的必要(essential)吗?”

    而在吐槽的背后其实是对已经逝去的所谓“黄金时代”的喟然叹息。“在当代做讽刺作家是不可能的了”,即使你是斯威夫特也不行。民航业刚刚兴起时,乘坐飞机的体验是镀着金色镶着粉红边边的,现在的飞机则是乱哄哄的空中公共汽车。而年轻人已经不知道坐飞机可以那么舒服了。他们已经发展出截然不同的认知。

    在各种各样的吐槽里,不断出现的一个词是“原创”(original)。如弗兰所说,“现在的57街看起来就像那些海湾国家”。而讽刺的是,曾经,“迪拜抄我们的摩天大楼”;现在,“我们反过来抄他们的”。

    这一吐槽大概可以适用于我们当下流行的所有出口转内销文化产品:住在钢铁森林,还要在全封闭玻璃房里搞一片森林。当北欧人还点着蜡烛追求小温暖时,我们的北欧风往死里性冷淡。在这个意义上,弗兰的吐槽不局限于纽约,而成了对我们置身其中无法挣脱的现代化的普遍抱怨。弗兰很可能还是愤怒的,愤怒这个时代一切都被标上了价格。但还是那句话——“在当代做讽刺作家是不可能的了”。

    她说以前人们不把锻炼当成一件事去做。但人们那时更活跃。孩子们有更多户外活动时间,因为父母无法忍受他们呆在屋里吵闹。而今天,每个人都在搞养生(wellness)。而一切都成了生意(business)。“养生在我看来是一种贪婪(greedy)。”她谈到抽烟,谈到彻夜party,然后建议人们,人生苦短,不要因为一件事是重要(important)而去,而因为快活(fun)而去做。

    她和老马追忆和恋慕的大概正是一种还向往着创造伟大事物的精神:“我不需要小确幸(light happiness)”。新自由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浪潮让一切飞着粉红泡泡的理想和信念都变得庸俗了。弗兰说,她“从来没有为了钱激动过”,正如房子对她来说只是要装下她的东西。

    甚至,在她第一次收到一笔巨额稿费时,她被吓坏了。她不知如何花掉那张大额支票,于是跑去买三明治问能否找零。今天没人能对红果果的纸币说不了。年轻人怀着梦想涌入纽约,她给他们的建议只有一条:带上钱(bringmoney)。

    还有书籍。在最后一集中,她谈到了逛书店和在亚马逊网购书是截然不同的体验,谈到她完全无法舍弃任何一本书(Iamabsolutely, 100%, incapable of throwing a book), 丢掉一本书就像丢掉一个人,哪怕有很多辣鸡人。书是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东西(a book is really the closest thing to human being)。然后我们跟着摄像机看到了她那巨大的、让每个人都能嫉妒到咬牙切齿的大书房。

    因此,即使在这些箭一般的吐槽里,你也能感受到弗兰和老马对纽约的依恋。枪林弹雨最终化为柔肠百转的给纽约的情书。纽约也许是塑料纸糊出的繁华,但年轻人的梦想却真实得像屋檐滴下的雨水,清清凉凉。

    享受弗兰的幽默不意味着要接受她的观点。在弗兰快步穿梭在纽约的各个地标进行社会观察时,我们也以她为入口对“纽约客”/“知识分子”/“文化人”/“名流”进行了社会观察。

    《假装我们在城市》最好玩的不是他们看到的世界,而是他们如何看世界。在他们那里,光是扇动嘴唇说出“纽约”两个词就好像已经飞到了帝国大厦顶层,俯瞰世界,不可一世。弗兰说,年轻人涌入纽约,因为别处都不是纽约。但纽约就是世界吗?

    怀旧并非什么不言自明的真理。我们每个人却无法自拔地时时落入怀旧的陷阱。在弗兰那里,电脑只是个更大、更快的打字机。她从来不能理解为什么人们用Instagram和Twitter。这听起来似乎有些自恋,俨然一种18世纪初人们对前工业革命时代田园诗生活想象般的乡愁。

    但一回头,想想我作为95后是如何不时还唏嘘下人人网的死亡,又如何还在飞信最后的余晖里费了老大劲群发社团几百号联系人,便觉在某个意义上,人人都免不了抱残守缺,如弗兰说的那些“钉子户”书店老板,在旧书堆里扒拉出书来,吹吹灰尘,然后不情愿地卖出。

    弗兰和老马也很清楚他们在年轻人眼里可能已经老掉牙了,老得该进坟墓了。于是连历史的车轮和时代的眼泪(划掉)也能成为吐槽的对象。当弗兰坦然地说,“人们只能理解他们同时代的人(you can only truly understand people that are your contemporaries)”时,脱口秀有点突然转变为Ted演讲的意思了。

    吐槽的终点是自我吐槽,解构的重点是自我解构。感谢这点自我牺牲的精神,本剧才能让人从头豹笑到尾。而当白发苍苍,个子小小的老马依然一次次爆发出爽朗的笑声时,我的惆怅中也多了一丝欣慰。

    在电影里,美梦终究要醒来,人终究要面对眼下的现实,正如《午夜巴黎》中,曾经痴迷于过去的男主最终怅然地告别更加痴迷于过去的女友回到现实。但在脱口秀里,我们不需如此。

    我们可以吐槽,吐槽,再吐槽,在一遍遍的吐槽中,过去不再是被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老马去年的《爱尔兰人》就有点这个意思),也不再是被一层层包裹起来的木乃伊,而是我们能触碰到和思考的现实。——嗐,既然逃离不自由,怀旧也无意义,不如就跟着老马一起放声大笑吧!

     6 ) 越嫌弃越迷恋,是谁假装生活在城市

    出生于新泽西州的 Fran Lebowitz,高中辍学后来到纽约闯荡生活。在她看来,这个城市物价高昂,房价疯狂,人行道上从来没有看路的人。以至于别人在问:「你为什么住在纽约」的时候,反而回答不上来。在城市居住,你的勇气,你的胆量,都将用来挑战这里日常中最为琐碎的危机,包括那些用手肘来骑车的年轻人。 曾经当过出租车司机,也曾经在 Andy Warhol 的「工厂」里做记者,曾经被爵士乐大师 Charles Mingus 追到第七大道,也曾经坐在拳王阿里与弗雷泽「世界大战」的擂台前 …… 这些「曾经」不仅真实地构筑起 Lebowitz 的纽约记忆,同时也在塑造着她与这座城市的关系:「也许你来到纽约,不知道如何在这里生活下去,但是你总会想到办法在这里生活下去。」这是一种生活史的印证,也是一种时代经验的目睹。在混融的时间与空间中识别自己,是每一个选择前来纽约的人,坚持下去的原因。

    多年好友 Martin Scorsese 虽然已无法记起究竟是如何认识 Lebowitz,但他们记得每一次聚会之后,都能聊上一整夜。毋容置疑,Scorsese 能由衷地欣赏她的幽默,她的愤怒,她对城市的尖刻吐槽与念念不忘。两人于 2010 年曾合作推出纪录片《公众演讲》(Public Speaking),时隔 10 年,围绕 7 个话题的《弗兰 · 勒波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仍然在纽约发生。两位老友无论是在咖啡桌前,还是舞台之上都保持着如一的默契,一个在滔滔不绝妙语连珠,一个在尽情应和放肆大笑。 「评价是我的职业。」曾出版过《都市生活》(The Metropolitan Life)与《社会研究》(Social Studies)的 Lebowitz 将生活在都市的经验,转化为描述、见解、意识乃至愤怒。她的犀利与幽默,不仅会令人联想起那个念叨着离不开曼哈顿的导演 Woody Allen,脑中也会闪现活跃在上世纪 60 年代的城市批评家 Jane Jacobs。这个带着粗框眼镜的奶奶级媒体人,将日常观察凝练为她的「街道之眼」,同时成功打破纽约总规划师 Robert Moses 的社区改造计划。一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不仅成为了影响至今的城市规划经典之作,也挑战和改变了人们看待城市方式。

    有趣的是,纪录片中 Lebowitz 经常在皇后博物馆内的纽约全景模型之中游走,这个完全复刻了纽约城市的模型,由 100 多名工匠组成的团队为 1964 年世界博览会所制造。庞大且精巧的地景,蓝图式的建筑规划,地图模型带来全新的空间感,人真正成为尺度的「主宰者」。Lebowitz 在拍摄中曾经不小心碰倒过「皇后区大桥」,这座竣工于 1909 年跨越纽约东河的悬臂桥,连接着皇后区长岛市与曼哈顿上东区,在建造时曾牺牲了 50 人的生命。「只是碰倒,没有损坏。」Lebowitz 在采访中强调。一次放大的近观,一种局部的对视,让我们重新审视那个无所不在的城市,究竟是以怎样的形象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

    除了开篇与剧集同名外,余下的 6 个主题皆以政府部门的名称命名。这些部门所引发的争论与影响,看似是政策与规划,实际每一个环节都与城市中的居民息息相关,围绕着生活中的当事人所展开。在「文化事务」中她指责了那个为拍卖价格而非毕加索画作鼓掌的世界,艺术成为谎言的媒介;在「大都会交通运输」中她声讨了那些忽视真实需求的公共计划,只考虑艺术改造的地铁站;「审计部门」则直面了金钱在城市中的意义,那些没有流进你我口袋中的资金最后去了哪里?;她也会在「体育与健康部门」的篇章里调侃了自己多年不改的抽烟「坏习惯」与瑜伽养生的假流行;「户政部门」里的观点事关 Lebowitz 对于不同世代年轻人的看法,更重要的是,这位没有电脑,不使用社交账号的人强调了一件事:我不使用 Instagram 和 Twitter,并非因为我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恰恰是因为我知道它们是什么。最后一期的主题「图书馆服务」,对于 Lebowitz 这位书虫而言简直是信手拈来。从谈论曼哈顿中的「钉子户」Argosy 古书店,到采访美国作家 Toni Morrison,Lebowitz 认为书不是一面镜子而是一扇门,「我的世界大了 10亿倍」。

    纽约公共图书馆售卖的冰箱贴里援引了 Lebowitz 的一句话「说话前先思考,思考前先读书」。事实上,这是 Lebowitz 在 1978 年《新闻周刊》中给到年轻一代的建议,这句话的后半段是:这样你会有事去思考,无需自己去编造。40 多年过去了,片中的 Lebowitz 不仅保持着与当时如一的发型、穿着、乃至坐姿与谈吐,更重要的是,71 岁的她仍保持着对这座城市巨大的热情与嗅觉,爵士乐般轻盈又灵动地谈论着周遭的一切。 Lebowitz 有时在咖啡厅内与 Scorsese 随性聊天,有时则站在台上进行脱口秀式批判,更多的时候,她选择在纽约的街头来回踱步喃喃自语,自称是城市中唯一会认真看「路」的行人。她在行走的过程中收集着来自街道上的「纪念碑」,当中的故事与传说,一一 被踩在脚底。

    在这些铭牌中,匹萨饼大小的「Hess Hriangel」被称为纽约市最小的一块土地 —— 只有 0.3 平方米。在 1910 年的城市规划中,253 栋建筑都将被拆除用于拓宽第七大道并建设地铁,包括 David Hess 所拥有的五层公寓。抗争虽然无果,但 Hess 的继承人却在日后发现最初的土地拆建测量漏掉了一小块土地。他们不仅拒绝了政府提出捐让要求,还在此以三角形马赛克的铭牌标明了土地的所有权。这些斗争即便没有击破程序,却为城市带来一种形象:保持原则,永不言和。 纽约与全球所有大都会一样,土地与人的关系变得异常紧张,无论向西搬,向东搬,向南搬抑或向北搬,节节攀升的地价仍会令人无所适从。作为已经在纽约生活了 50 多年的「老客人」,Lebowitz 自嘲是房地产投资中「高买低卖」的失败者。看过 100 多套房子,经历了房价一周内涨达 1 万美金的疯狂时刻,她认为如果要买到心仪的房子,一个能装下一万册书的房间,她的头等大事就是中彩票。「我 18 岁来到纽约,不是为了投身房地产这一行。这里的人整天谈钱,仿佛这个话题很有吸引力,其实不是」。欲望与紧张交织,诱惑与失落并存,抓住机会的人藏身在大楼,没有地址的人消失在街头。

    面对老马的发问,「你的幽默来自哪里,是后天培养还是天赋」时,曾经在中学得过「最佳幽默奖」的 Lebowitz 显然骄傲又自得。「天赋的伟大之处在于,它绝对随机分布在世界人口中的特性,它和任何事情都毫无关联。」而纽约,则如约翰斯坦贝克在《愤怒的葡萄》中所言: 在纽约,一切都是聚世界之大成,它们彼此龌蹉又并行无碍:人口、戏剧、艺术、写作、出版,进口,商业,谋杀,奢侈,穷困 …… 迷失在纽约的多样性中,吸收了丰富体验的身体,也将成为社会空间的一部分。

    作为「世界中心的岛」,曼哈顿曾是美国的起点。20 世纪 20 年代以来,不断从欧洲涌入美国的移民,经过漫长的大西洋航行,将在自由女神像旁的移民入境审查站中接受检查,获得资格。犹太诗人 Emma Lazarus 的十四行诗就将铭刻在基石之上,赞颂这个拥抱世界的「金色大门」。但到 20 世纪 50 年代,已经有 80% 的纽约客生于美国。直到 1965 年移民法《哈特-塞勒法》(Hart-Celler Act)的推出,新的移民潮再度开启,这使得各个国家的公民都可以申请移民美国,到 1980 年代时来自全球的移民已超过 100 万。在图书馆内,Lebowitz 与 Scorsese 寻找着各自家族的记录。犹太人的身份让 Lebowitz 思索种族与文化的联系,而意大利裔的 Scorsese 无疑拍出了纽约最好的黑帮片。

    城市是世界的高度浓缩,以最疯狂的效率证明着人类的胆识。现任纽约市长 Bill de Blasio 在竞选演讲时曾提到,纽约是一个「双面之城」,贫富差距、阶级固化、市绅化与暴力,这里有被神话的一部分,也有令人心碎的瞬间。Lebowitz 虽然在纽约行走,却能瞥见世界所有大都市都共有的毛病,提醒那些兴致勃勃的异乡人。 《假装我们在城市》在疫情来临之前开始拍摄,Lebowitz 曾对挤满纽约人行道中间的「白痴们」大喊「快点!假装这是一座城市!」,以讽刺那些从不抬头看路,活在自我世界中的都市人。疫情的到来,在城市陷入停滞阶段,Lebowitz 曾与《假装》的摄影总监 Ellen Kuras 在城内游荡,拍摄回来的照片非常漂亮。空荡荡的街道让纽约的变成精美的静态风景。变化随时在发生,但 Lebowitz 并不希望继续在这样的街头拍下去,「我们不是记者」,这样的纽约,这样的城市,反而是她最不希望记录的时刻。

    直到今天,常态化的疫情正在使我们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拥塞渐渐冷却,我们在街道上看不到彼此的脸。当初 Lebowitz 向街道中央喊出的口号,不仅成为了这部纪录片的标题,同时成为了一则隐喻,过去的抱怨变成一封给纽约的情书。公平与趣味,城市有最吸引我们的东西;拥堵与漠不关心,这里也有最臭名昭著的故事。但周而复始的诱惑恰恰来源于城市的暧昧混杂,生活不仅是一种存在,还是一种发生,一种可能。

    - 本文首发于《T》Magazine中文版新媒体端 -

     7 ) 妙语连珠、顶级吐槽,网飞这新片真是怼人教科书

    还记得去年的颁奖季吗?

    《1917》势不可挡,《寄生虫》杀出重围。

    《乔乔的异想世界》《婚姻故事》也成功分走一杯羹。

    然而在漫长的奥斯卡战线中,有一部口碑傲人的黑帮史诗,几乎陪跑了整个颁奖季。

    集齐了罗伯特·德尼罗、阿尔·帕西诺、乔·佩西三位影帝的《爱尔兰人》,奥斯卡10提0中。

    这部厚重苍凉、匠气十足的“教父2.0”,就这样结束了它的颁奖季之旅。

    年近八旬的马丁·斯科塞斯坐在偌大的颁奖礼堂,望着更年轻的电影人发表他们对艺术、对这个产业的看法。

    一时间所有人都在感叹,属于老马的时代,可能真的过去了。

    虽然《爱尔兰人》抱憾而归,但马丁带着老一代电影人不灭的情怀与风骨,始终在路上。

    他们迎着崭新的气息,却也从没放下对“旧”的执念。

    怀旧主义,似乎成了这些导演的大多作品,心照不宣共享着的内核。

    伍迪·艾伦曾用一部《午夜巴黎》,畅想了一场黄金时代里“流动的盛宴”。

    而马丁也为他的城市纽约,拍出了一部充满怀旧质感与文人精神的纪录片——

    网飞出品,豆瓣9.1,外媒夸上天。

    事实上,这并不是马丁第一次为纽约拍摄纪录片。

    早在七年前,他就以杂志《纽约书评》五十年的发展为线索,拍出了一部揭示纽约浮沉历史的《争鸣五十年》(The 50 Year Argument)

    而这一次,马丁找来了自己的多年好友、毒舌的公众演说家弗兰·勒博维茨(Fran Lebowitz)

    《公众演讲》里那个又A又飒、侃侃而谈的西装女子,曾给多少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马丁为弗兰拍摄的纪录片《公众演讲》

    在《假装我们在城市》里,她再次携手马丁,穿梭在纽约的大街小巷,发表自己辛辣独到的见解。

    从如今纽约客逐渐同化的生活方式,到曾经危险与乐趣并存的七十年代;

    从现代人对灵感的漠视,到对城市艺术那些繁荣岁月的追忆。

    跟随着弗兰的脚步和马丁的摄像机,我们也得以去捕捉那些仍残存着的、这座城市“旧”的灵魂。

    那么,弗兰·勒博维茨究竟是谁?

    美国作家、评论家、公众演说家、业余演员。

    她曾在马丁的《华尔街之狼》里有过惊鸿一瞥的短暂亮相。

    也因讽刺幽默、一针见血、阴阳怪气的评论风格闻名,被称为“当代多萝西·帕克”

    弗兰无疑是个有趣又有境界的人。

    她从小就喜爱读书,但非常讨厌数学。

    对于自己挂了6次的代数科目,她直言:

    “第一次学就觉得学不懂,也没兴趣去懂。”

    因成绩太差,她曾辗转多所学校,最终还是选择从高中辍学,去往纽约生活。

    初来乍到的弗兰为了谋生,零零散散地做过许多杂活。

    她曾帮学生写论文、当过清洁工、跑过出租车司机。

    后来陆续产出了一些影评书评,被慧眼识珠的安迪·霍沃尔(《访谈》杂志)相中。

    安迪和弗兰

    在杂志社工作的几年,弗兰有机会与各种各样的艺术家打交道。

    她见证了先锋理念的相互碰撞,积累了许多珍贵的写作素材。

    在七十年代文化解放浪潮的影响下,弗兰也培养起了特立独行的个人氛围与风格——

    穿上西装,指间夹一根香烟,走遍全城大大小小的酒馆。

    弗兰好友、摄影师Peter Hujar镜头下的她

    弗兰最妙的一点,在于她对生活的不妥协。

    当所有人都被日常琐事磨平了棱角、蚕食了激情,她却始终保持愤怒,对一切都“充满了各种看法。”

    作为一个低产的作家、“高产的”演说家、全职的杠精,弗兰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愤世嫉俗。

    有人让她描述自己的生活方式,她回答道:

    “我绝不使用‘生活方式’这个词,这就是我的描述。”

    ——浑身都散发着一股知识分子的优越感与臭脾气。

    被问起待在纽约的原因。

    “如果我能想到另一个地方,我早就去了。”

    她承认自己是个自命不凡的人,但又表示不是“不好的”那种自命不凡。

    其他人拼爹、炫富、秀文凭,而自己只是喜欢否定不同意见、对别人的决定指指点点。

    很多人被她气得暴跳如雷,她四两拨千斤地回击:

    我说这件事人们该这么去做,又不代表我真的能做什么决定。

    如果你认为我有能力去改变这些事,你气我那还算合理。

    但如果我真的能作出任何改变,我自己从一开始就不会愤怒地提各种意见了。

    “我愤怒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意见太多,却没有权力。”

    杠精的严密逻辑

    她也拒绝使用手机。

    因为在她看来,那些被手机主导的现代人,生活还蛮可悲的。

    她曾在第七大道上遇到过一个骑单车的孩子。

    那人一只手在发短信,另一只手拿着一块披萨在吃,仅仅用胳膊肘控制着单车。

    完全就是在挑战极限。

    他的注意力全都在手机上,当然没注意到路过的弗兰。

    差点被撞到的弗兰觉得难以理解。

    因为她每天都很担心,怕自己在过马路时被车撞死。

    但这个骑单车的人,却相信他不会出任何事。

    而就算是不发短信、不吃披萨、不用胳膊肘汽车。

    弗兰表示,自己也不会疯到在第七大道上骑单车。

    她觉得很神奇,纽约街头每天竟然没有几万人被撞死。

    因为生活在这座城市的几百万人里,只有自己会看路。

    “纽约人忘了如何走路。”

    弗兰说,这是最糟糕不过的事。

    接着她和马丁谈起从前的纽约。

    那个时候的街头有很多讨厌的人,但大家都遵守着一个默认的规则:

    “当两个人迎面走过时,各自朝旁边让一让。”

    所以一天结束时,所有人都还活着。

    很匪夷所思对吧,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哪里谈得上稀奇呢?

    可事实是,现在的纽约人,能做到“让一让”的,真的少之又少。

    他们不是在玩手机,就是抱着旁若无人的态度、封闭地过着自己的生活。

    对此,弗兰真是气得不行。

    所以有时她会故意等那些人撞过来,然后迎着他们不爽的眼神,轻飘飘地说一句:

    “酒店大堂里竟然还有别人,惊讶吧?”

    现在的纽约人,对生活、对他们脚下这座城市的敬意太少了。

    他们似乎从未想过,这座城里还有其他跟自己一样,在“生活”的人。

    那些人不是观光客,他们也需要每天赶往各种地方。

    赴约、纳税、喝糟糕的咖啡。

    在擦肩而过时,他们值得你那一秒的注意力。

    “这个城市里真的是还有其他人的。”弗兰咬牙切齿地提醒道。

    “假装我们在城市吧。”

    《假装我们在城市》,正是从弗兰的个人角度来看今天的纽约。

    这部纪录片一共七集,每一集都围绕现代生活的一个方面展开,艺术、交通、健康、职场等等。

    但两人的对话很自由,拍摄场景也是跟随着弗兰的脚步随意移动。

    其中最有趣的,是皇后区艺术博物馆里的纽约全景模型。

    这个模型占地近10000平方英尺,总耗资高达67万美元,完美复刻了当时纽约城的每个角落。

    值得一提的是,它于1964年建成。

    那一年的纽约,作为世博会的主办城市,向全世界展示了自己的风采。

    而如今,这个城市充满灵性的边边角角,却在被“不看路的人”忽略。

    比如地面上创意十足的铭牌、涂鸦、小广告。

    比如消失在时代广场的咖啡馆。

    取而代之的,是可笑的临时休息椅,和丑到家的假植物。

    在弗兰和马丁絮絮叨叨的对话中,我们能感受弗兰对这座城市的不满。

    但这一种不满,也是带有温度的。

    正是因为热爱、因为对这座城市还抱有期待,才会花心思去关注那些令人不满的地方。

    “抱怨有用吗?没有。”

    但还是要抱怨。

    因为这座城市值得。

    因为这座城市在未被剥夺它的浪漫灵魂前,也曾热烈地发着光。

    虽然在这部纪录片中,大多时候弗兰都是在针对如今纽约的种种问题,作出尖锐又幽默的评论。

    但在那些轻松的话语里,我们能感受到的,还是她对过去的纽约那一份沉甸甸的怀念。

    这个城市如此,电影业又何尝不是这样?

    快餐文化崛起,很多人失去了鉴赏艺术的耐心。

    胶片在被遗忘,老一代电影人在被迫退场。

    市场成了主导者,视效大片占领全球,文艺电影夹缝生存。

    但庆幸的是,电影人的精神不死。

    《寄生虫》的导演奉俊昊,在奥斯卡的领奖台上说道:

    “在我学电影的时候,有句话我熟记于心。

    ‘最私密的往往就是最有创意的。’这句话出自伟大的马丁·斯科塞斯。”

    当时全场的人都齐刷刷地起立鼓掌,向马丁致敬。

    那个在姆爷表演时一脸“地铁老爷爷看手机”的老马,不好意思地起身,对大家挥了挥手。

    两代电影人遥遥相望,老一代的梦被传承,新思想也破土萌芽。

    艺术的力量,生生不息。

    *本文作者:吃吃

     8 ) 我期待看到的女性公众人物形象

    这是一篇3.8妇女节特辑,关于《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的影评。

    她是谁

    Fran Lebowitz (1950年10月27日-)

    美国作家、演讲家、业余演员,她也是女权主义、同性恋,她为Aids群体发声,评论是她的工作。代表作包括《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 1978年)和《社会探究》(Social Studies, 1981年)。

    这部传记式纪录片由Martin Scorsese导演,每集30分钟左右,共7集。每集围绕一个大主题,以和Fran对话或采访的形式,讨论她的人生哲学。

    纽约一直是Fran创作的母题,因此纪录片也围绕纽约展开,从艺术、大都会交通、金钱物质房产、谈到健康、书籍、生活等等。Fran因幽默讽刺的谈吐并总有新观点和视角出名,幽默却不浅薄或讨巧,这部纪录片也将她的此特点展现的淋漓尽致。全程小Trick不断,全剧总会伴着着Martin或观众的笑声,看到有个短评是“一直担心Martin会笑背过气” 觉得太可爱了哈哈哈。

    Reviews

    第一个印象深刻的点是Fran谈及很多对年轻人的观点,比如地铁上所有人都在看手机,路上总有一心多用,描述精准、充满画面感,Fran另一个特征是她很抵触互联网技术,她从未拥有过打字机、电脑、手机。

    关于她对Judging的看法也让我非常有感触,现在的网络环境让很多人失去了这一技能,或者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不再评判。评判从不是坏事,糟糕的是不会正确的Judging,我们更应该评判的是作品本身,而不是作品背后的人。

    Fran讲故事的能力真的太强了,当然她也说,很多人问她如何变幽默,这就像成年后要长个一样难(So I quit immediately hahaha!)。她总会对那些看似习以为常或被认为理所当然的现象发表观点,在她的描述下,才醒悟该行为有多么不可理喻。

    Fran热爱写作,但是当她发现写作变成工作时,就不再热爱工作。她说她唯一想做的事是成天躺在沙发上阅读,但是没有这种工作,如果有的话她早就有钱买房子了。看到这里我真的笑出声,好的全世界的打工人都一样,我心满意足了(不是

    艺术的慰藉从来不是让人大彻大悟,让我们对生活多一点点热爱、反思和精神被满足的愉悦,这就够了。

    不得不说,整个纪录片我最最最喜欢的还是最后一集Library Services,Fran探讨了书籍对她的意义,Fran说“无论你是谁,你拥有的只是自己的人生,但在书中,你有无数种活法。对我而言,读书是一种变得富足的办法,也许这就是我从不关心钱的原因。因为只要你能读书,你就会非常富有,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一直读书,就不会想金钱,金钱不重要,但读书就很重要。”

    “说话前先思考,思考前先读书”这点对年轻人更加重要。

    我期待的女性公众人物形象之一

    观看传记作品,比起共鸣,我更期待的是了解我未曾经历过的生活方式,作为探索更多可能性的范本。从第一夫人Michelle Obama,火遍文化圈的埃琳娜·费兰特,到学术圈的上野千鹤子,我总是期待在公共作品中看到更多元的女性形象,她们的成功不是基于完美的身材,我指的是,不像超级英雄电影或综艺节目中的女性,身材姣好和貌美是作为成功女性的必要条件。Fran在出版第一本书并且走红后,她的穿搭也成为她的icon之一。

    每次看到她慵懒地坐在椅子上畅所欲言,说起她20出头刚在纽约当司机的日子,那一刻我明白,她始终是自由的,身体上精神上都是,没有什么能禁锢她,哪怕纽约本身。

    此外Fran作为女权主义,也谈及了对#MeToo的看法。

    一直认为20世纪后半叶很有魅力,那个时代造就非常多有创造力的艺术家,Fran便是其中之一,当她在回忆80年代的事情时,我发现她从未衰老。

    Here's toToniMorrison

    Fran和Toni Morrison一直是非常好的朋友,这部纪录片也是为了纪念她,在全剧快结束时出现“In loving memory of Toni Morrison”,那一刻我热泪盈眶。

    Toni Morrison:“When you get these jobs that you have been so brilliantly trained for, just remember that your real job is that if you are free, you need to free somebody else. If you have some power, then your job is to empower somebody else. This is not just a grab-bag candy game.”

    致敬 Toni Morrison.

    祝所有女性节日快乐

    The End.

     短评

    对博学多才 每个话题抛过来都能金句频出 有意思的故事和际遇多得可以讲上几天几夜的没抵抗力 虽然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很可能心气高/脾气怪到难以相处 但周末晚上打开网飞又不是为了找朋友 作为听众 这三个半小时我过得和老马一样快乐

    6分钟前
    • 水包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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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hate money, but I love things!!!

    9分钟前
    • oow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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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obbish in a good way......可以作为伍迪艾伦电影的替代

    10分钟前
    • 隐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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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为会以泪洗面,但是没有,一直很开心,直到最后一集纽约公立图书馆的镜头才绷不住了。纽约不是情怀,而是现实的存在,所有的烙印都无法抹去。Fran在体育那集有一句非常深刻的话,大意是,你应当直面的挑战,是那些你不得不做的事(工作、生活、活着),而不是你逃离这些后编造出来的目标和挑战。

    13分钟前
    • leafa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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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后更喜欢的竟然是马丁,谁不想要一个笑得这么大声这么捧场的朋友呢!

    18分钟前
    • 王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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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潇洒的对话,傲娇而不令人讨厌的妙语连珠,不同意这是self-obsessed我觉得这是self-sufficient

    22分钟前
    • 头上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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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at’s why I live in beijing, but I already left it.对于那些想要逃离北上广,或者已经离开了的人,她一句话给出了继续留在这个城市的理由,“我来自一个环境和治安更好的城市”,在纽约寻求的不是低房价和舒适安逸。

    25分钟前
    • 壶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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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不喜欢王尔德发型的毒舌犹太姬呢🥺

    29分钟前
    • 秃头仙人锂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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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会不喜欢纽约,谁不曾缅怀黄金时代呢。犹太知识分子式毒舌太对胃口了,拳拳到肉,固执得可爱。感谢Netflix让马丁老爷子拍讲究的纪录片继续焕发青春(bushi

    31分钟前
    • 吴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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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感叹 只有NYC才能产生出“女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这种物种。不知道她们是怎么做到把受过良好教育的下城精英范和波西米亚感杂糅起来 像是街角食物卖场里永远放在货架最高一排 永远不打折的蓝奶酪和鲱鱼罐头。味道冲 但极其昂贵。弗兰看起来就像桑塔格的姊妹 再加多一个安妮霍尔 是彻彻底底的纽约风味——我真是爱惨她们的长大衣里的马甲以及随意一句就能噎死人的witty remark了

    33分钟前
    • 线团的花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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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这是斯科塞斯自《纽约黑帮》以后一直想做的事:喋喋不休地希望向世人系统地介绍纽约这个大都会。二人皆是知识分子,但即便从公共空间聊到私人空间,从电影、音乐聊到建筑、历史,始终还是一种陌生、异质的城市勾勒。通过电影这一媒介我们有幸见证了斯派克•李、伍迪•艾伦、吉姆•贾木许,当然还有马丁•斯科塞斯眼中的纽约,关于这座城市的传奇也将会一直书写下去。

    35分钟前
    • Aloy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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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Fran开始卖弄她对手机的那点浅薄认知,就忍不住翻白眼。Come on!! 您都从来没发过短信,哪里来这么多仇恨呢?也是,马丁斯科塞斯都能交出像《爱尔兰人》那样老态龙钟的作品,完全可想见那一群人对当今时代有多么痛恨。这个时代或许没有那么好,但也绝没有那么糟。过分傲慢而又自我沉醉,全责怪科技吃人,其实是自己的好奇心早就死尽了。另外,别再吐槽时代广场了…多少人可能攒了一辈子的钱,才有一次机会来这看看。学学尊重人吧。

    38分钟前
    • momo
    • 较差

    有这么个朋友不拍下来的确不行

    40分钟前
    • 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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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马负责导演、制片和提供罐头笑声,太可爱了,我宣布他的形象必须立刻代替所有圣诞老人和肯德基上校。勒博维茨的姿态太纽约犹太人了,就连她在句子之间张开嘴、舌头搅动的方式都让我想到另外几个纽约犹太人;还让我想到Jesse在和Ezra Klein那期播客里谈到的犹太幽默(不只是幽默,而是聪明——除了“wit”似乎没有更好的词),一种历史性的自贬和傲慢并存,这同时也是一种“纽约性”,对自己生活的城市永远保持着“民族志式的凝视”,观察、提炼、解释、讽刺、评判并引以为傲。她还让我看到了宽肩外套和宽松牛仔裤脚垂在西部靴外面的魅力,而且年轻时也太帅了,看得我腿软。

    41分钟前
    • 烤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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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fact that Martin Scorsese's only role in this series is laughing is fascinating

    43分钟前
    • 蓬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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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丁这是把伍迪艾伦的班也给接了啊(另外他终于遇到比自己语速快的人了);纽约这城市就像老太太一样愤世嫉俗、尖刻直接、永远在咒骂抱怨,但底色仍然满怀斗志且乐观

    48分钟前
    • Q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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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作是《公众演讲》的续集,但又因更长的篇幅与片集化而在观感上比前作更加放松和从容。依然不认为勒波维茨的讲演时时刻刻都闪耀着幽默与智慧,斯科塞斯在纪录片中也存在数次由无动于衷至附和表演性大笑的突然转变。当然更重要的,是通过勒波维茨之口反观纽约这座伟大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两人对纽约的爱,通过对话引申出的电影、移民、出版、生活、建筑、出租车等等隶属于或私人或公众的调侃回想而显现。斯科塞斯继续在对话间穿插各种视频素材让语言描述变得具象却又是极个人的记忆速写,甚至还间接回顾了自己的迷影史与创作史,对《黑胶时代》首集曾展现过的The Mercer Arts Center倒塌事件的真实回忆,让斯科塞斯和他的作品成为了纽约的镜像存档,如同皇后区艺术博物馆中巨大的纽约微缩模型版图,他真的倾其一生热爱着这座城。

    49分钟前
    • 文森特九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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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才又自负的人是应该这样活着的。斯派克·李疯狂卖体育明星安利的样子真的是我一个体育狗都要看不下去了

    52分钟前
    • 阿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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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有趣了,真的好喜欢像弗兰这样的愤怒的人啊,愤怒的来源不是排他不是怨恨,而是来自对生活的热爱、观察以及对自己和社会(包括他人)的关系的反思!!!太棒了!!幽默又风趣,关键是真实犀利的让你无法拒绝她的愤怒哈哈哈哈。最后三集很出色了,真的是像在看Stand-up Comedy(而不是talkshow哈哈哈哈),非常喜欢Fran这种古板到和过去融为一体又能自圆其说的人

    53分钟前
    • Her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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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有一个问题想问马丁,有那么好笑吗?

    58分钟前
    • Driz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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